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管理部门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申报受理安排
申报企业只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名称完全一致。2020年省科技厅高企评审工作共3批次,各批次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现场核查、递交书面资料等安排详见“珠海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安排表”(附件1)。
三、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区做好企业申报宣传发动工作。为完成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区(功能区)科技管理主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发动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各区要贯彻落实好《珠海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的行动方案(2018-2020年)》(珠科工信〔2018〕579号),力争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企参与重新认定率达95%以上。
(二)各区完成申报企业现场核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须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指引(参考)》(附件5)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实际情况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和收回企业签署的《申报单位承诺书》。
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须按各批次时间安排将各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承诺书》扫描PDF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各区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科技厅,对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未能出具现场核查意见表的申报企业,受理窗口将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
(三)申报企业尽快完成申报平台注册工作。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和“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激活账号。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企业以往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市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指引、注册注意事项详见省通知的附件1、2)。
3.在上述2个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时请直接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以往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更新相关单位信息即可。
(四)高企更名手续的办理。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按要求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步骤1:更名企业请登录“国家高企工作网”,在“企业信息注册登记”中“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提交。
步骤2:完成“国家高企工作网”名称变更申请后,需同步修改“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企业信息,在“系统管理-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名称变更”菜单下完成名称变更申请。
注:申报期间避免发生名称变更。